【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六日電】(記者 曾玥 謝雁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修訂草案正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在分組審議中,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等圍繞語言文字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等展開討論,對草案進一步提出建議。
自二00一年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至今,社會語言生活發生深刻變化,法律實施面臨新形勢。因應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發展要求,規範網絡用語用字成為分組審議的一大關注重點。
修訂草案二審稿明確,網絡遊戲等網絡出版物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巍認為,草案統一了有關概念表述,補充了網絡空間用語用字,進一步明晰了法律責任,制度設計更加科學、文本表述更加規範。
針對網絡「黑話」「爛梗」等現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林銳建議增加相關條款,加強對網絡語言、新詞新語、外語詞等的監測研究和規範引導,營造健康的語言文字環境。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鄂竟平表示,新的語言文字需有明確的管理機構進行管理,建議在草案中增加相關內容,「既要創新,又要使新創造的語言文字文明、得體、符合中國國情」;全國人大代表惠鳳蓮也提出,可在草案中增加規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要廣泛開展調研,及時把成熟的、國民認可的新詞新語納入通用語言文字系統。
近年來,中文在國際交往中的作用日益突顯,國際影響力不斷攀升。截至目前,中文已被八十六個國家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國際中文學習者和使用者累計超兩億人。
根據此前各方提出的建議,修訂草案二審稿明確,在境內舉辦的國際展覽、國際會議等,其標識、標牌、宣傳品等需要使用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同時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國際中文教育應當教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通過國際交流合作促進人類文明交流互鑒。
「隨著我國對外交往朋友圈不斷擴大,中文在對外交往和國際交流中的適用範圍逐漸擴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高開賢提出,為更好推廣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與世界各國人民的交往交流,建議在修訂草案中適當增加相關內容。
總體而言,與會人員認為,修訂草案二審稿強化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保護、條件保障和法律責任等,體現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的工作實際和時代要求,對於推動解決當前語言文字工作面臨的一些突出矛盾,促進新時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健康發展,夯實新形勢下語言文字工作的法治基礎,都將產生積極作用和重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