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認證的經營者」互認 內地與港澳海關續深化合作
【記者陳藝珠海報道】內地與香港、澳門海關AEO政策聯合說明會十二月十六日在廣東省珠海市舉行,來自粵港澳大灣區及全國各地四百餘家企業、近五百名代表現場參會,累計五點二萬人次線上參會。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縮寫,中文譯為「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制度是世界海關組織主導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各國(地區)海關根據守法經營狀況對其經營主體進行分類,對AEO企業給予優先通關便利。
會上,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長齊溟、香港海關助理關長吳鎮華、澳門海關助理關長葉華釗分別就內地海關、香港海關、澳門海關AEO制度實施情況進行了介紹;三方海關AEO專家詳細講解了AEO互認合作、企業認證標準及合規體系建設等內容,並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註冊登記和備案企業信用管理辦法》修訂情況、《海關高級認證企業標準》、港澳AEO制度等做政策說明,還現場與企業代表互動交流、解答疑問。
目前,中國海關已經與新加坡、韓國、歐盟等三十一個經濟體實現AEO互認,覆蓋五十七個國家(地區),互認協定簽署數量、互認國家(地區)數量以及互認實施數量均居全球首位。內地海關與香港海關AEO互認於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實施,與澳門海關AEO互認於二0二三年六月一日實施,且均已實現AEO企業資訊自動交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