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士兵帶「喪屍煙彈」入營 勒令退伍並判拘役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十一日電】台軍再傳出毒品入營事件,一名於台陸軍第八軍團服役的蔡姓醫務兵購買含依托咪酯電子煙彈(俗稱「喪屍煙彈」)並夾帶入營。事後被部隊安檢查獲,全案移送法辦,蔡男遭勒令退伍,橋頭地方法院日前依持有毒品罪判處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
據台媒報道,蔡姓士兵是一名醫務兵,明知「喪屍煙彈」含有依託咪酯成分,屬於毒品,仍於五月二十一日凌晨通過即時通訊軟件與不明賣家聯繫,以每顆新台幣三千元、買五送一共一萬五千元購買六顆,並帶回旗山營區。
次日下午,部隊在宿舍進行安全檢查,蔡姓士兵在檢查人員面前自行取出一支電子煙主機、三顆未使用煙彈以及兩顆用完煙彈,坦誠持有毒品。偵查期間,蔡男坦承犯行,於八月十六日因案退伍。
橋頭地方法院指出,蔡男身為現役軍人卻非法持有毒品,形同助長毒品氾濫,對軍紀及社會治安造成威脅,但考量其無前科且認罪態度尚可,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
據此前報道,台灣當局法務部門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已確定將依托咪酯升級為二級毒品,除製造、販賣、運輸外,單純持有與使用也構成犯罪。「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是一種超短效靜脈麻醉藥物,常用於手術麻醉,其吸食後迅速擁有二至三秒快感,但會無法思考、無法控制身體宛如「喪屍」。有不法商家添加入電子煙當中,對年輕群體吸引力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