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放寬數字監管法規
【香港中通社十一月二十日電】歐盟委員會十九日提出一攬子精簡、調整數字與科技監管的改革建議,主要對《人工智能法案》和《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等「鬆綁」,以提升歐洲競爭力。
在針對《人工智能法案》的調整上,歐盟委員會建議,將就業、執法等敏感領域高風險人工智能系統的相關規定,最遲比原定時間推後十六個月生效。根據現行《人工智能法案》時間表,相關規定原計劃自二零二六年八月起適用。
在針對《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調整上,歐委會將允許科技企業處理公民的個人數據來訓練其人工智能模型,只要使用個人數據不違反歐盟或各成員國的法律,並且符合《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所有要求。
過去十年間,歐盟相繼出台《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和《人工智能法案》等一系列數字監管法規。這些法案遭到一些歐洲企業批評,認為增加了合規成本,影響企業創新活力,使歐洲企業在全球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美國也多次批評歐盟的監管舉措,認為其「針對」美國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