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三萬支私煙到香港 女子被判囚三個月

 【香港中通社11月15日電】一名入境香港的女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15日被判處監禁3個月和罰款1000港元。

 案情指出,海關人員於11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該名40歲抵港女旅客,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3.02萬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3.5萬港元,應課稅值約9.9萬港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