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特區政府與澳門電訊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短期續約兩年,至二0二七年九月三十日,採用「一年死約、一年生約」形式,政府在明年十月一日起可以提前六十日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合同亦優化了特許管道共用機制,規定將部份空間免費開放予其他合資格的電信營運商使用。
郵電局昨日在郵電局總部大樓舉行《本澳電信合同及牌照的安排》介紹會。郵電局局長劉惠明,澳門電信行政總裁潘福禧出席及介紹有關內容同安排。
據介紹,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CTM簽訂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將於二0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屆滿。為推動電信業長遠發展,上屆特區政府已完成首階段改革,在特許合同中新增條文,明確規定第五條款至第七條款所涵蓋的資產及投資,於合同屆滿時納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財產。為確保電信服務的穩定提供,並配合《電信法》的推進工作,特區政府決定與CTM短期延長合同。
是次短期延長合同中,明確規定上述資產及投資於今年十月一日起正式納入為特區政府財產,同時,為強化特區政府對特許合同的主導權,合同採用俗稱「一年死約、一年生約」形式,特區政府可自明年十月一日起提前六十日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此外,為強調「公平、透明、用者自付」的原則,特區政府亦優化了特許合同中原有的特許管道共用機制,規定將部份空間免費開放予其他合資格的電信營運商使用,而CTM以其他牌照持有人的身份,倘使用超出免費的部份均須以有償形式使用,特區政府將主導審批特許管道的共用申請,合資格電信營運商可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向政府提交共用申請。
上述相關措施可有效回應業界多年來所關注的特許管道共用事宜,特區政府期望相關受惠的營運商都可以在電信服務上最終回饋予用戶。同時,特區政府亦已要求CTM落實針對市民及中小企的減價方案,涵蓋商業固定電話、寬頻及專線等多類服務,以回應社會對電信服務價格的關注。
本屆政府積極推進《電信法》的立法工作,因應電信業的最新發展,計劃對草案部份條文作出相應調整,並將再次開展業界諮詢,廣泛收集意見,以完善法案框架。而為配合相關工作,固定公共電信網絡牌照亦同步續期至二0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就上述安排,郵電局將於本月二十二日舉辦兩場專題講解會,屆時將邀請業界及專業社團的代表參加,詳細介紹相關內容,期望透過各方攜手協作,共同創建更多元、更優質的電信市場環境。
就優化特許管道共用機制。劉惠明稱,部份空間免費開放電信營運商使用,免費使用空間比率約為百分之五,超出則須有償支付費用,收費標準和審批申請均由政府主導,當局會按電信營運商的使用情況評定收費。
至於今次與CTM短期續約兩年原因。劉惠明回應稱,現時本澳電信服務並非以牌照制度發牌,而推動市場開放需有法律支撐,在《電信法》的立法進程中,必須確保電信服務的穩定提供和安全性。在改革過程中,首階段將CTM的特許資產和投資納入政府財產,由政府主導處理;未來不排除或有其他新模式來管理,例如市場化管理、公開招標第三方機構,或者成立公共資本公司管理等,短期續約可讓政府有主導權和靈活性處理管理模式。
對於政府要求CTM落實針對市民及中小企的減價方案。劉惠明稱,當局接受CTM現階段提出的減幅方案。潘福禧稱,減價方案展現公司很大誠意,將有新聞發佈會交代細節。又認為,提供電信服務需要一定成本投入,未來因應市場開放,會推出更多元化服務,亦有信心能做到以合理價錢提供更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