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廣州涉外仲裁案 涉港案件佔比達五成

 【中新社廣州8月22日電】(記者 方偉彬)記者22日在廣州仲裁委員會30周年專題採訪活動上獲悉,2022年至2024年,廣州仲裁委員會受理的涉外案件共涉及58個國家和地區,其中涉香港特別行政區案件佔比最高,佔總數的50%。

 廣州仲裁委員會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設立的全國首批七家城市仲裁機構之一。自1995年成立以來,共受理案件超54萬宗,總標的額超6790億元(人民幣,下同),30年來,該委員會受理涉外案件輻射範圍逐漸擴大,仲裁服務全球化水平不斷提升。

 據悉,廣州仲裁委員會涉外裁決屢獲境外認可執行。截至目前,該委員會作出的涉外案件裁決無一例被撤銷或被不予承認或不予執行,裁決相繼獲美國、馬來西亞等多國及地區法院的認可和執行。據悉,30年的發展歷程中,廣州仲裁委員會成為亞太經合組織官方認可的首批全球三大平台供應方之一,連續三年受邀出席APEC-ODR機制研討會,平台上線以來,已累計受理案件1000餘宗,標的額近100億元。

 此外,廣州仲裁委員會持續深化建設「廣州模式」,推動中國仲裁模式「走出去」。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首創銜接域外仲裁規則的「3+N」仲裁庭審模式,即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內地庭審模式、普通法系香港庭審模式、大陸法系澳門庭審模式為基礎,不斷加入符合其他國家地區的仲裁法及仲裁程序特點的N種庭審模式。通過此模式,將國外先進的仲裁模式引進來,將中國優秀的仲裁模式推出去。

 截至目前,新西蘭、泰國、新加坡、俄羅斯等國家以及港澳地區的仲裁機構已適用「廣州模式」處理跨國經貿合同糾紛20餘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