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四五/二零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關於指定受第三五/二零一九號行政法規《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一四六/二零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敬老金的金額調整為每年澳門元一萬元,自公佈日起生效。

 第一四七/二零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普通殘疾津貼的金額調整為每年澳門元一萬元,特別殘疾津貼的金額調整為每年澳門元二萬元,自公佈日起生效。

 第一四九/二零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二五年立法會選舉的直選及間選每一候選名單於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電視台及電台的競選活動廣播時間訂定如下:(一)在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電視台)中文頻道共進行三十三次廣播,每次為時一分三十秒;在葡文頻道共進行二十五次廣播,每次為時一分三十秒;而中文頻道和葡文頻道的最後一次廣播均在九月十二日進行。(二)在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電台)中文頻道共進行五十四次廣播,每次為時一分鐘;在葡文頻道共進行三十六次廣播,每次為時一分鐘;而中文頻道和葡文頻道的最後一次廣播均在九月十二日進行。該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