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國債等債券利息收入 八日起恢復徵收增值稅
【香港中通社八月四日電】根據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國債等債券利息收入增值稅政策的公告》(下稱《公告》),自二0二五年八月八日起,對在該日期之後(含當日)新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恢復徵收增值稅。此次政策調整採用「新老劃斷」原則,對八月八日前已發行的相關債券利息收入,繼續免徵增值稅直至債券到期。
國債等債券市場發展初期,為提高投資者認購積極性和資金籌集效率,中國對其利息收入實施增值稅免稅政策,積極支持了債券市場發展。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中國債券市場持續發展壯大,債券發行和交易規模持續增長,此前出台的相關債券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的目標已經實現,有必要審時度勢對政策進行調整優化。
《經濟參考報》引述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李旭紅表示,「此次政策調整是根據當前債券市場發展階段出台的一項優化之舉,可以縮小不同債券之間的稅負差異,有利於更好發揮國債收益率曲線的定價基準作用,促進債券市場和金融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在國金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宋雪濤看來,從中國債券市場發展的視角看,年初中國債券市場總規模達到一百八十三萬億元,繼續通過免稅優惠來培育債券市場的必要性下降,而且對利率債徵收增值稅還能夠兼顧投資公平,引導資金流向信用債市場。
此外,對個人投資者而言,此次政策調整基本沒有影響。「債券投資以機構為主,個人投資債券規模很小,且個人投資者取得的利息收入還可適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收入十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的政策,不用交增值稅。此次政策調整,普通個人投資者不會受到影響。」李旭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