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七月三十一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張明臻)香港特區政府三十一日公佈有關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的修訂,規定受養子女須居港滿兩年,才符合資格申請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
近年來,通過各項人才計劃來港的受養人子女,以自修生方式報讀文憑試,並以「本地生」身份報讀本地高校,出現「考試移民」爭議。內地更有不少所謂中介機構提供相關升學顧問服務。
根據現行收生安排,獲入境事務處首次簽發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時未年滿十八歲的學生,均列為本地學生。政府近期關注到有意見指部份學生並無來港居住,卻以本地學生身份申請教資會資助大學的政府資助學額,影響升讀大學的機會及公帑運用的準確性。
教育局考慮海外做法和香港實際情況,認為受養子女須居港滿兩年才符合資格申請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至於持有全職工作簽證/工作許可證或各項入境計劃下的簽證/進入許可的人士,將不再符合資格申請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
有關修訂適用於二零二七/二八及以後學年。有關修訂亦設立過渡安排,即在二零二七/二八學年,申請周期於二零二六年十月開始的居港規定設為一年,二零二八/二九學年起才實行兩年的居港規定。
發言人強調,政府在制訂有關修訂時,已充份聽取社會不同意見,並取得適當平衡,相信有關修訂對真正有意來港發展的家庭影響不大。
香港民建聯指出,該項修訂平衡各方面的關注,亦聽取社會意見,相信新修訂不會對來港發展家庭造成影響,期望教育局繼續和社會多作解說。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周文港對中通社記者表示,措施不是針對來港人才,也涉及到通過不同計劃入境的人士。政府主要希望對香港教育有興趣的同學,不要太遲過來,而是盡量在高中階段就來就讀,可以更早融入香港的教育制度與社會。「非本地生一直沒有影響到本地生學額,兩者升學是通過兩條不同的線」。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說,安排有助堵塞政策漏洞,期望落實新安排有效杜絕「考試移民」亂象,善用公帑資源。期望政府進一步發展「留學香港」品牌,吸引外地生自費入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