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澳門第八屆立法會選舉 王禹解說資格審查

 【特訊】近日,澳門大學法學院王禹教授接受專訪,就澳門第八屆立法會選舉資格審查進行解說。

 王禹表示,澳門第八屆立法會選舉資格審查,是按照澳門立法會新選舉制度,第一次在選舉實踐中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就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判斷,並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具有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這是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健全完善參選資格審查的重要制度創新。二0二四年新修訂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三十三條引入了對候選人資格審查的法定標準和運作機制。其中,第四款規定了政治資格審查的法定標準。

 王禹談到,資格審查制度是在「一國兩制」實踐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香港採用資格審查制度以來,堅決貫徹「愛國者治港」,出現了「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嶄新局面。對候選人進行參選資格方面的審查,澳門過去就有。在二0一六年《立法會選舉法》修改過程中,第六條「無被選資格」加入相關內容。二0二一年立法會選舉中,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認為有部份候選人存在著「不擁護」和「不效忠」行為,取銷他們的被選資格,有三組候選名單不能參選。澳門立法會選舉資格審查機制在原有澳門法制實踐成果上,經過近年來的修訂完善,已形成一套具有鮮明特色的制度設計,體現了「一國兩制」方針下的選舉治理智慧。

 對立法會議員侯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不僅是對「愛國者治澳」原則的貫徹落實,也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要求。實踐證明,「一國兩制」下的選舉制度若缺乏對參選者的政治忠誠審查,極易成為外部勢力干預內政的突破口。香港回歸後,反中亂港分子利用選舉制度不完善進入立法機關,嚴重妨礙香港政府有效施政,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教訓十分深刻。澳門是國際自由港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多元文化共存,保持高度開放的國際化特徵,同樣面臨複雜的地緣政治環境和外部勢力滲透風險。世界上很多不同政治體制的國家均設有確保公職人員政治忠誠的機制,其制度設計的共同點在於確保國家管治權由認同憲制秩序的人士行使。澳門立法會選舉中的資格審查符合普遍做法。

 王禹指出,在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查核候選名單的過程中,在涉及到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問題上,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判斷。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是體現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和相統一的澳門最高國家安全事務機構。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進行候選人是否「不擁護」「不效忠」的判斷,優化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原先審查機制,提高了審查的規格層次,賦予資格審查更高合法性和權威性。

 針對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審查意見書而作出的候選人不符合被選資格的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對候選人的政治資格審查不同於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對候選人的一般資格審查,是對候選人政治立場的審查,具有高度的政治性。這維護了立法會選舉的嚴肅性和確保選舉高效進行,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整體利益和澳門特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