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訂進出口條例減省業界營運成本 推「單一窗口」取代現有服務
【香港中通社七月十一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十一日在憲報刊登《二零二五年進出口(修訂)條例》,對《進出口條例》及相關法例作出技術修訂,讓「貿易單一窗口」第三階段推出後,取代現有的服務作為提交指定貿易文件的電子平台,減省業界營運成本。
特區政府分三階段實施「單一窗口」,提供一站式電子平台供業界提交「企業對政府」的貿易文件作報關及貨物清關之用。第一及第二階段已分別於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三年全面投入服務,共涵蓋四十二類貿易文件。
第三階段是「單一窗口」最後及最複雜的階段,涉及廣泛持份者提交的大量文件。此階段的特點包括業界可自行透過「單一窗口」提交貿易文件,或授權增值服務提供者代其提交和核實貿易文件資料及繳費。同時,業界可自願選擇在貨物付運前經「單一窗口」提交進出口報關單及貨物艙單。此外,業界可以電子方式提交道路貨物艙單及回證,減省營運成本。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單一窗口」既全面更新並完善參與的部門與業界之間提交文件的工作流程,亦提升香港的貨物清關效率,有助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和物流樞紐的地位。特區政府正全力推進「單一窗口」第三階段資訊科技系統的開發及測試工作,目標是在二零二六年起分批推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