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集)充電寶 舒蕊
嫂子出省旅遊,向我借充電寶一用。剛巧民航局宣布:自六月二十八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我就把那個充電寶拿出來研究,找不到網上公報的3C標識,也不曉得是否屬於被召回型之類;為安全起見,到手機店購買有3C標識的新充電寶。
其實當時我感猶豫,因為嫂子參團安排的是坐旅巴,充電寶新規格不在範圍之內,給她舊的應該沒問題。
但是,早前看到一則內地消防新聞:一間店舖女老闆被前來檢查的消防員告知,她的店舖樓下營業,樓上住宿,出入在店舖大門,沒有另外的安全通道,很危險,着她加建後樓梯作逃生之用。
加建樓梯,打過價,要三千元;這額外支出,女老闆有點兒肉痛!不過消防局下了通知書,要遵循。
樓梯加建後,她告訴十四歲的兒子,若發生火警,立刻從後樓梯逃生。
那天,舖真的招來祝融──正在樓上的兒子記起母親之話,趕緊從後樓梯逃離火場!
這段描述是憑記憶寫,因為微信的文章當時沒收藏,大概情節應是如此。該文的中心思想是:女老闆花了三千元,保住了她的兒子性命!
想到此,我覺得花二百多元買新的充電寶,再借給嫂子用,這不是為出遊有了安全保證嗎?所謂「不怕一萬,就怕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