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全體大會昨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法案。
在近兩個小時細則性討論時,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宇滔關注小語種導遊的問題,要求大力度打擊黑導遊,加強跨境打擊,不能濫用輸入制度,以保障本地居民優先就業,做好本地人員培訓。林宇滔關注到法案條文中,指技術主管只須符合法案提出的三項要件其中一項,尤其「屬相關公司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且具不少於連續三年的旅行社工作的專業經驗」,認為是漏洞,他透露曾收到業界信件反映此舉會令旅行社負責人或股東自行擔任技術主管。
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強調,法案沒有放寬專業資格,條文所規範的人員並非旅行社普通職員能擔任,又認為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一個老闆唔會隨便擺一個人,隨隨便便叫佢經營三年,令到佢可以做技術主管」。條文已作兼顧考量。林宇滔對戴建業的回應表示遺憾同失望,認為有關操作無法推動旅行社技術主管的專業發展,其後林宇滔對「技術主管」條文投下反對票。
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在回應議員相關問題時表示,現時本澳有一千八百五十三名持牌導遊,其中三十名為輸入外語導遊,以韓語最多,其次為泰語,而現時韓國為訪澳海外旅客最大群組,今年首四個月已有百分之二十升幅,反映相關外語導遊需求大。她強調,新法生效後,在輸入外語導遊方面會持續嚴謹把關。
打擊非法導遊方面,文綺華稱,今年(二0二五年)一至五月共巡查六百四十次,檢舉名過界導遊,當局會加強主動巡查,透過與業界建立通報群組並派員跟進,亦與大灣區及鄰近省份建立緊密通報機制,希望在執法工作上做得更好。
就法案明確旅行社須提供擔保和購買保險。文綺華表示,法律沿用過往相關制度,未來不會大幅度以倍計調升有關費用,預計屬輕微調升。因為本澳的旅行團相對鄰近地區少,如香港七百多萬人,本澳六十多萬人,不宜參考香港透過賠償基金處理相關費用,否則可能要每團抽取非常高百分比的金額才起到保障作用。
法案亦明確旅行社需把旅行團團員及導遊等資料,在出發前十二小時輸入旅遊局的數據庫。文綺華稱,相關要求主要切合當局監管,例如檢查識別導遊及有否偏離行程等,但團員相關資料並不要求細緻到涉及個人資料,例如,只需輸入來自省份等,已能滿足監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