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召開本年度第三次全體會議,介紹了《本地演出委約製作計劃二零二四-二零二六》已選出六項計劃開展委約創作。另外,就《二零二四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中涉及文化局的意見,局長梁惠敏表示認同整改建議,當局未來將持續完善和檢討相關工作流程,確保各項工作開展符合規範。
會議昨日早上十時舉行,由代主席梁惠敏主持。據介紹,六項計劃包括滾動傀儡另類劇場的兒童劇《蟲蟲的倉鼠》(重演)、霖舞劇場的舞蹈《Selfish Selfie》、寓演製作有限公司的音樂劇《狼狽行動》、奇蹟創造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的嬰兒劇場《森聲幻境》、破藝術工作室的戲劇《尋找劇作家》,以及卓劇場藝術會的戲劇《明月浮島》。其中下月將率先上演《蟲蟲的倉鼠》,年底有《Selfish Selfie》,其餘陸續推出。
按規定,其中音樂劇製作經費上限為九十萬,戲劇、舞蹈及兒童節目製作經費上限為六十五萬。
首演後,文化局將為作品搭建平台,讓作品在境內外有更多的演出機會。委員邢榮發稱,會上委員對有關計劃表示認同,相信有助扶持和推動相關產業發展。委員並提出優化申請程序等意見,期望居民積極參與。此外,會上亦就一項文化界別法人申請確認及一項修改章程事宜聽取委員意見。
另外,對於廉署去年工作報告中提到接獲投訴,文化局在沒有說明原因下,終止一個為舉行音樂活動而開展的書面諮詢程序,之後又聘請私人顧問公司代當局進行相關採購工作。調查發現局方在與本澳六大綜合度假休閒企業在二二年合作舉辦活動時未符合法律規定,包括未有訂立任何書面協議,具體分工及責任分配缺乏明文規定、錯將私人採購當作公共活動開展等。梁惠敏回應,會以認真態度跟進廉署提出的指正與建議,將持續完善和檢討相關工作流程,確保各項工作開展符合規範。她稱由於當時部份工作處於摸索階段,而且是大型活動,案例相對複雜,確實有不完善的地方,收到廉署意見後,已即時作出改善。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優化各項工作,籌備大型活動時,依相關建議針對屬於公共採購的部份開展相應行政與執行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與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權責,依法採取適當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