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11BT12擬發展公園和地下停車場 氹BT7地段計劃臨時開放為自由波地

 【特訊】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五月廿八日答覆立法會議員李振宇五月二日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對問題1.就氹仔的休憩空間,除可充份利用現時擁有的大潭山、小潭山及龍環葡韻濕地等自然資源外,現時也已計劃將氹仔BT7地段臨時開放為自由波地,供公眾及學校使用,而BT11及BT12兩地段計劃合併利用,發展休憩公園和地下停車場,加上原有氹仔中央公園和花城公園等休憩設施,相信可一定程度滿足氹仔居民對康體及休憩設施的需求。特區政府會持續審視,如有適當土地,或職能部門提出申請,經審視如條件合適也會提供作臨時用途。

 質詢提及的氹仔東北馬路與高勵雅馬路之間的土地暫時沒有具體發展計劃,該土地位於「氹仔北區-2」規劃分區,未來,在開展詳細規劃時,會基於該區現狀和發展需要,完善整體空間佈局,包括依照「城市總體規劃」藍綠網絡的定位,優化公共設施和休憩環境,盡力滿足居民對康體、運動等各種設施的需求,以落實打造宜居社區,提升居民綜合生活素質。

 市政署表示,署方一直關注全澳各區公園及休憩設施的優化工作,於本年二月已開展花城公園兒童遊樂區優化工程。未來,將循「二五」規劃中增加、優化市政休閒設施的發展策略,並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持續檢視區內的空間條件及現有休憩區實際情況,為居民打造舒適的休閒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