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未簽約國家 也可使用國際調解院服務

 【香港中通社六月五日電】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五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調解院的成立補充了國際間調解服務的缺口,即使其他國家並未簽約,仍可使用服務。

 林定國表示,過去一些國際爭議解決機構由西方國家主導成立,但調解方面有所缺乏。今次由中國牽頭,在商討公約時找一些志同道合的國家是順理成章,因此發展中國家、「全球南方」國家佔比較多,但不等於不歡迎其他國家。即使其他國家不簽約,日後亦可使用國際調解院服務。

 其中,有三十三個國家代表簽署調解院公約,成為創始成員國。林定國對坊間討論有關數字是否理想、代表性是否不足表示理解,他指,商討公約時只有十九個國家,但有三十三個國家簽署公約,結果令人喜出望外。

 林定國指出,國際調解院將處理三類國際爭議,其中國與國之間的爭議不是香港強項,但其餘兩項爭議都有商業性質,香港累積很多相關經驗。

 他表示,簽約國經過確認程序,同意加入國際調解院並受約束後,成為締約國,每個國家可委任一人成為理事進入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