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五月二十九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徐嘉儀)國際調解院即將落戶香港,這是全球首個專門通過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也是首個設在香港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總部。多位法律界人士向中通社分析,國際調解院總部設立在港具有戰略意義。
《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三十日將在香港舉行,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歐洲的近六十個國家和聯合國等約二十個國際組織將派高級別代表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交部長王毅亦將出席。
據悉,國際調解院可處理的三類爭議包括國家間的爭議、國家與另一國人民的爭議,以及國際商業爭議,亦基於自願原則,接受非成員國家和國際組織申請調解。
香港執業律師、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陳曉峰向記者舉例,伊朗和沙特阿拉伯斷交七年,影響各自經濟發展,是在中國斡旋、調解下達成協議,恢復了外交關係。未來國際調解院作為國際組織,可幫助各國、各國人民、機構尋求和平的途徑解決紛爭,避免「雪球越滾越大」,演化成戰爭。
「世界上很多大宗交易,很多時會涉及到國與國之間的利益,但世界絕不能演變成『誰大誰正確』的叢林,這就需要中立、有一定高度的調解組織,拆解問題。」
陳曉峰形容,就像兩個人吵架,調解的第三方必須是熟悉雙方的人,俗話說「給個面子」,例如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沒有一個確立的機制、機構可以協助各區域解決貿易可能產生的問題,國際調解院可以擔當其中一個途徑。
為何選擇在香港設立國際調解院?陳曉峰說,香港多年來致力深化調解文化,推動「調解為先」,包括政府合約中會加入調解條款,在進行仲裁、審裁或訴訟之前,必須先採用調解程序。
「調解在香港是解決爭端很普遍的方式,是法律程序的一部份,任何訴訟案件都必須經過調解。」香港執業律師、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對中通社記者表示,國際調解院將總部設在香港,是將香港累積、建立的調解基礎和經驗,推進到國際層面,處理涉外案件。
在複雜多變的地緣政治局勢下,國際調解院如何確保雙方履行調解內容?江玉歡指,由於國際調解院屬於國際組織,是政府間法律組織,而非單一政府或企業,國家不同主體間對此會更加信任,令調解更有說服力。
她認為,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無論是國際間或香港均有裨益。一方面補充現行國際爭端解決機制,另一方面,香港可從中發揮已有優勢,例如普通法制度、框架、人才優勢,促進跨法系規則銜接;法律界亦能增加經驗,開拓更廣闊的國際法律及多元化爭議解決服務市場,帶動後續行業人才培養和發展。
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立法會議員陳曼琪希望,國際調解院將進一步提升香港國際法治營商環境,吸引更多國際企業來港。不僅是國家及國際對香港的信任,更為本地法律界提供參與全球法治建設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