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熟日常)睦鄰 安好
結婚之前,從沒搬過家;結婚後,只有我搬了,娘家不變。爸爸說,這唐樓一直旺丁,常見牙牙學語的孩子學走樓梯。這天如常帶兩歲的女兒回娘家,把嬰兒車放在樓梯底的轉角處。早有另一輛放在右邊,我便放在左邊,空間充裕。沒走幾步,管理處阿叔來了,指着我一通教訓,說是有人投訴,隨即伸手拖走嬰兒車。我說把孩子帶上樓再下來搬,他才放過我的車子。
從小到大,這轉角處常有人暫放物品。唐樓沒有大堂管理處,搬重物上下樓不便,這小空間不阻礙日常走動,鄰里總是互相體諒。數十年來從沒投訴,我懷疑是新判給的管理公司不近人情,心有不忿。爸爸說,許是近年不少人在這角落放裝修材料,水泥滲漏到走廊通道易生危險,更有人把不要的家具放到這裏,隨手貼一張「歡迎取用」的紙張,讓偌大的雪櫃和餐枱堵在這裏好幾天。有人濫用體諒之心,也就有人「揸正嚟做」。
確實,公共空間不應擺放私人物品。我應以身作則,教育孩子要有公德心。但看着那張手寫告示,歪歪扭扭地寫着「禁止擺放私人物品」,心裏總不是味兒。文明進步,淘汰髒亂,是不是也必然要一併抹殺人與人之間的那點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