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市政署已於本年1月份開始向獲發各類年度准照的人士開展續期工作,根據第10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准照持有人應於2月份內完成辦理續期手續。另外,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的人士,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逾期申請者,須繳交相應之附加費用,或甚至因為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因此,市政署呼籲各准照持有人應於結束期限前盡早辦理。
在辦理續期期間,持有「一戶通」(個人或實體帳戶)的人士,可透過「商社通」或市政署網頁辦理以下類別准照之續期手續(「其他動物的准照-馬」除外):
長期廣告及招牌准照;
長期佔用公地准照;
小販准照;
車輛上的廣告准照;
露天茶座准照;
其他動物的准照-馬;
此外,以上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亦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市政署各服務中心辦理續期手續。市民如欲查詢各服務中心資訊,可掃瞄二維碼,其他查詢可致電市民服務熱線28337676或瀏覽市政署網頁www.ia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