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市民更好解決日常糾紛 有建議參考內地制訂調解法律

 【專訪】有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稱,內地非常推崇調解,本澳可參考內地制訂相關法律,並由官方制訂調解員名冊,相信能為市民更好解決日常糾紛。

 電台時事節目昨日邀請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律師程嘉雯及許冰出席,共同探討大灣區法律支援。其中,程嘉雯表示,調解方式較法庭訴訟的時間快,並有機會得到雙方當事人都滿意的答案,達成和解協議,訴訟費用減半,亦能滿足當時人保密的意願。據非官方數據,橫琴法院目前處理的個案中,有三成案件經調解後解決,一定程度減輕司法負擔。內地非常推崇調解,本澳可參考內地制訂相關法律,並由官方制訂調解員名冊,相信能為市民更好解決日常糾紛。

 她又稱,推動大灣區融合涉及三個地域不同法律,在人員和經濟往來中定當涉及不同法律關係,除了由法院處理外,亦希望以更多仲裁和調解,更快更和平解決糾紛,並稱調解可處理一般民商事糾紛及勞資糾紛。

 許冰則表示,二零一九年至今已處理超過五百宗調解個案。目前涉及澳門居民和企業的個案在橫琴法院處理較以往多,珠海市司法局已統籌一個大調解平台,將各部門遇到的調解個案統合,再分流處理,而她較多處理訴前及訴中調解,她認為這是較先進前沿的做法。

 另有巿民關注澳門居民在大灣區的物業遺產繼承問題,許冰表示,澳門的遺產繼承與內地不同,物業遺產需按照不動產所在地法律處理,形容相關問題常見,相信未來在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上會有更多有效措施出台。

 至於涉及大灣區的勞資糾紛,程嘉雯提醒,本澳與內地在處理勞動糾紛的實體法律不同,本澳企業若到橫琴或大灣區投資創業,需多諮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