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二三年度所得補充稅 繳納期至12月2日
【特訊】財政局提醒所得補充稅納稅人,繳納月份為11月之第二期所得補充稅,最後繳納期限至12月2日。為免因逾期繳納而附加過期利息及罰款,仍未繳納上述稅款之納稅人須盡快繳納。
移動支付下載電子收據
納稅人使用財政局「澳門稅務資訊MacauTax」、「一戶通」或「商社通」移動應用程式繳納稅單功能,可連結到移動支付平台「政付通」直接繳交稅款。此外,繳納稅款後,更可即時查閱及下載名下已繳稅款的電子收據。
納稅人亦可於銀行辦公時間前往指定銀行櫃位或透過銀行提供的電子交易方式繳納稅款;又或前往南灣財政局大樓、珠光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收納處繳稅。
如有疑問,請致電稅務查詢熱線2833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