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為及時推廣先進經驗、形成示範效應,珠海市委依法治市辦近日編發《珠海市行政機關自我糾正行政行為十大典型案例》,為全市各級行政機關依法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提供可複製的經驗樣本。
十大典型案例源自珠海市行政機關近兩年在行政執法、覆議訴訟及檢察監督、公益訴訟等過程中的自我糾正案件。案例類型覆蓋廣,涉及河道保護、房屋登記、城鄉建設、環境影響、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等多個行政管理領域,涵蓋履行法定職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登記等多種行政行為。
十大典型案例通過「以案釋法」,提煉基本案情、闡述自糾情況、分析典型意義,為行政機關自我糾正工作落細落實提供示範引領,引導行政機關及時轉變執法理念,用好自我糾正機制,將依法行政、有錯必糾融入行政執法等各個環節。對於應糾不糾的,通過法治督察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實。
今年以來,珠海市委依法治市辦先後印發《關於加強行政機關自我糾正行政行為的實施意見》《珠海市行政機關自我糾正行政行為工作指引》,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機關自我糾正行政行為制度,推動行政爭議源頭預防、前端化解。行政機關自我糾正行政行為工作開展以來,全市各級行政機關不斷強化自我糾正意識,將處理行政爭議的工作重心從事後「被動」應對,向事前事中「主動」預防及化解轉變,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準。
下一步,珠海市委依法治市辦將進一步優化完善行政行為自我糾正機制,加強司法行政機關與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以及審計、紀委監委等監督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將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