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試,是科舉制度中最高級別的考試,應試的物件是會試中錄取的貢士,由皇帝在殿廷上親自主持,又叫廷試、禦試。
據《辭海》,殿試其制始於唐武則天時。《唐會要·選舉》:「載初元年二月二十四日,試貢舉人於洛城殿前,數日方畢,殿前試人自茲始也。」是說唐睿宗載初元年(六百九十年)二月二十四日,臨朝稱制代理皇帝行使權力的皇太后武則天,在京都洛城殿以經義政事等設問為試題,讓貢士們解答,連續幾天方才考完,殿廷上的考試從此開始。對此,《資治通鑒·唐紀二十》也有記載:「二月,辛酉,太后策貢士於洛城殿。貢士殿試自此始。」又有唐·杜佑 《通典·選舉三》:「載初元年二月,策問貢人於洛城殿,數日方了。殿前試人自此始。」
自武則天開創殿試後,時續時斷,直到北宋初年,還未成為朝廷定制。
大宋建立,開寶六年(九百七十三年)的會試中,有幾人落選,落選考生擊鼓鳴冤,控告主考李昉等營私舞弊,用情取捨,籲請朝廷通過殿試公正選拔。宋太祖採納了,令已中的與落選的考生,集中在進武殿重考,還真的親臨殿上主持並閱卷。
結果是,已中的考生中有多人落選,落選的考生中也有多人錄取。張榜公布後,朝野譁然,考官有被降職,有被罷免,贏得一片叫好聲。據《宋史·選舉志》,太祖曾欣慰地對近臣道:「昔者,科名多為勢家所取,朕親臨試,盡革其弊矣。」也因此「自茲殿試遂為常式」。
宋朝前期每科殿試都有考生淘汰,以至落選的考生竟自投奔去了遼朝、西夏。宋仁宗為防人才散失為敵所用,於嘉佑二年(一零五七年)殿試起,所有考生全部錄取為進士。
又宋初二十年間,經殿試錄取的進士,按成績分為五甲,即五個等級。元朝末葉元順帝時作了改革:殿試進士分為三甲,一甲只限三人,明清因之。(見《辭海·殿試》)至此,宋朝開國之君太祖皇帝時形成的殿試之制,至元朝末期已臻完善。
明清時代的殿試,每三年一次,時間在會試放榜後下一個月的四月二十一日,考生是會試中的合格的貢士,考試地點在北京的太和殿或保和殿。
殿試只一天,因皇帝臨場主持,所以不設考官,而以大學士、部院首腦等重臣,擔任監考、閱卷、執事等職責,確保全程各事有序進行。
應試的貢士,經點名來到殿廷前整齊排列,待皇帝禦殿後,與朝臣一道行叩拜大禮山呼萬歲。
考生領受試卷,一人一桌入座,聽候頒發試題。試題只策問一道,或在試前由閱卷官擬了幾題由皇帝圈選,或直接禦定。
考完後,受卷官收取試卷,交與掌卷官,逐一彌封完畢,再交與閱卷官。
閱卷官多人,一人據一案,閱完一卷評判一卷,分為五個等級。
待評判完全部試卷後,首席閱卷官主持,所有閱卷官參加,將全部試卷排列名次。
再將最前列的十份試卷呈送皇帝。皇帝閱覽後,點定一甲三名,第一名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稱「賜進士及第」;其餘七名為二甲,稱「賜進士出身」,第一名稱「傳臚」。十名以後的為三甲,稱「賜同進士出身」。
閱卷官當眾拆除彌封,公開了每個考生的姓名、籍貫、名次,由填榜官按名次填榜,這就叫「金榜題名」。所有榜上有名的進士,都成了天子門生,榮耀之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