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瑜:「非高教人員專業發展制度」擬今年立法 非高校生「逗留許可」需聽社會意見

 【專訪】立法議員宋碧琪口頭質詢關注提升本澳教育師資水平,問及有何措施鼓勵教師在職進修等。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時稱,預計今年公佈實施《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制度》行政法規的立法工作。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特區政府貫徹「教育興澳、人才建澳」的施政方針,持續完善教學人員專業培訓體系,透過《非高等教育中長期規劃(二零二一-二零三零)》把「優化教師隊伍建設」和「推廣教研機制」納入重要政策措施,按《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為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設置有利條件,並有序開展《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制度》行政法規的立法工作,預計今年公佈實施。

 她強調,特區政府一直十分重視教學人員的培訓工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在國家教育部的支持下,自二零二零/二零二一學年起推出「千名教師精英培訓計劃」,同時每學年為不同職級的教學人員舉辦近九百項、合共三萬五千人次名額、多元化、具針對性的培訓課程,包括新入職教師培訓計劃、中高層管理人員儲備人才培訓課程、學校領導儲備人才培訓課程等,並推出跨校教研先導計劃,結合教育基金資助學校舉辦培訓和交流活動,多方位地支持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同時,特區政府設多渠道的培訓供本澳教學人員報讀。按《私框》有關規定,除保障教學人員可獲得充足的機會修讀由教青局開辦的第一類別培訓,教學人員亦可自行參加其他機構開辦或組織的培訓活動,經審核後納入第二類別培訓時數。

 她表示,為配合未來《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制度》行政法規的實施,更精準了解整體教師團隊的學歷結構,以便提供更多元化及有針對性的教師培訓,教青局正優化教師資料登記電子化工作,創設機制方便和推動教師更新最新資料,預計通報具有碩士或博士學歷的教師人數將會有明顯提升。此外,教育基金「學校發展資助計劃」設有「休教進修與脫產培訓」資助項目,資助學校聘請代課人員,以讓參與培訓的教學人員能在免除一切教學活動的情況下,專心投身於提升專業的進修活動,掌握最新的專業發展資訊,推動校本課程及教學向前發展。她又稱,「休教進修與脫產培訓」資助項目由0七至二三/二四學年近一千老師參與。當中,二二/二三學年有一百四十四人,二三/二四學年大幅提升,共二百四十七人。

 她又稱,按現行制度,在本澳高等院校修讀高等教育課程的非本地學生,可向出入境相關部門申請「逗留特別許可」。至於向非高等教育學生開放「逗留特別許可」,需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待形成共識基礎下才可繼續討論和研究。而按目前規定,持有本澳權限實體發出超過九十天在澳門居留或逗留許可的學童已可申請入讀本澳學校。高等教育方面,特區政府為各公立和私立高等院校的持續發展,創設有利條件。在符合《高等教育制度》對教學人員的資格要求和《勞動關係法》的規定下,可因應院校自身定位及發展所需,釐定包括教學人員制度在內的校內各類規章制度,以便聘用本地學者、或在缺乏本地學者的領域上聘用外地師資。同時,澳門大學透過「澳大濠江學者計劃」,吸引澳門優秀人才留澳發展以及培養澳門年輕學者,以專業知識回饋澳門。特區政府支持本澳高等院校優化辦學空間,近年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大學、澳門旅遊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澳門城市大學等公、私立高等院校按校本發展所需,分別進行或規劃校園設施的優化。特區政府與內地相關部門緊密溝通,爭取辦學政策及具體執行辦法,為本澳高等院校在深合區拓展更大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