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在澳門租賃期內 僅能用於輕軌東線項目

 【專訪】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澳門以租賃方式取得「V形地」使用權,租賃期限自移交管轄日起至二零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有關區域於租賃期限內僅能用於輕軌東線項目,不得變更用途。

 立法會一常會主席李靜儀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引介法案意見書時稱,委員會曾關注相關陸地和海域的面積以及具體使用和管理情況。提案人解釋,有關陸地和海域總面積大約三千七百平方米,具體的面積及坐標目前珠澳雙方仍在商討,待完成商討後會上呈國務院確定,最後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地籍圖劃定的範圍。

 她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已經明確相關陸地和海域是用於澳門輕軌東線項目建設,使用期限內不得變更用途,因而將不會建設商業、住宅或旅遊娛樂項目。

 有議員發言時希望當局做好規劃,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表示,政府對有關地塊的使用要嚴格遵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要求,特區政府在尊重及遵守相關決定的前提下,盡量優化及用好該地塊。並稱,特區政府會透過與珠海相關方面溝通於地面或海面開展適當綠化工作,又認為有條件考慮作適當的交通道路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