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副局長 林俊生宣誓就職

 【特訊】根據保安司司長批示,自二0二四年五月十六日起,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林俊生為消防局副局長,並賦予副消防總監之職銜。

 就職儀式於今日上午在消防局總部舉行,儀式由消防局局長梁毓森消防總監主禮及監誓,並在各部門主管的見證下,消防總長林俊生進行宣誓及簽署就職狀。

 林俊生副局長,自二00三年入職消防局,擁有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工學學士(機械工程學系)、以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六屆指揮及領導課程學歷。於二00三年至二0二四年期間,曾分別擔任消防局防火廳設計圖分析處代處長、防火廳設施檢驗處代處長、燃料安全廳代廳長、防火廳代廳長等職位,及後於二0二四年一月起,擔任消防局代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