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十六號碼頭 建築外觀特徵需保留
【專訪】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舉行本年度第二次平常全體會議,會上討論七份規劃條件圖草案。
七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分別是:位於鄰近菜園路之土地—氹仔;位於鄰近庇山耶街之土地—澳門;位於鄰近火船頭街及巴素打爾古街之土地—澳門;位於鄰近偉龍馬路之土地—氹仔;天神巷37A號—澳門;位於鄰近施督憲正街,律政司街及消防局前地之土地—氹仔;鄉村馬路1182-1186號—路環。
其中首幅位於氹仔近菜園路原卓家村土地,涉及四千六百六十一平方米,將歸還約一半土地予政府用作公共街道、建設公共設施和氹仔北都市化整治計劃。業權人可向政府申請一百平方米批地,重整後的土地面積約二千七百零四平方米。公示期間,收到十七份社會意見,有反對建住宅,建議建設街市、衛生中心及休閒設施等。有委員關注地段建設如何和正開展的氹仔中區—2的詳細規劃作配合?工務局回應稱,其已包含氹仔北區範圍,會綜合考慮社會發展需求作調整和整體規劃,收回的土地會用作公共設施。
另一幅鄰近火船頭街及巴素打爾古街土地,佔地二萬三千零六十六平方米,為旅遊娛樂租賃用地。規劃條件圖草案要求,現存的樓宇不得增加高度,而新建樓宇限高二十點五米。同時根據文化局意見,需保留十六號碼頭建築外觀特徵。有多名委員關注新建樓宇限高原因,工務局解釋,由於地段已納入新馬路區都市規劃範圍,按照規劃訂定,限高猶是二十點五米,即使重建酒店,也是此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