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優化赴港澳商務與人才簽注安排 香港特府表歡迎認有助人才互通

 【中新社香港四月二十八日電】國家移民管理局二十八日發佈公告,宣佈自五月六日起持赴港澳商務簽注人員在港澳停留期限由七天延長至十四天、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擴大至北京和上海等措施。香港特區政府當天就此發表聲明,對內地相關優化安排表示歡迎。

 聲明表示,根據現行安排,內地居民如欲來港作商務訪問,需向內地當局申請商務簽注。優化措施延長持商務簽注人士每次入境香港的逗留期限,並提出「全國通辦」措施將適用於商務簽注,申請人可於全國的相關單位辦理手續而不再受限於其戶籍或居住地。這些措施積極回應了兩地商界的期盼,將大大便利內地商貿人員訪港進行各項商務活動,促進兩地商貿人員往來。

 聲明表示,人才簽注自二0二三年二月二十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以便利大灣區內地人才來港進行交流訪問。截至二0二四年四月中,已有超過一點八萬人次持人才簽注以訪客身份進入香港。擴展人才簽注的適用範圍至北京和上海有助吸引更多內地人才在香港匯聚交流。在國家積極建設高水平人才高地以及特區政府大力推動「南下、北上」雙向人才流動的背景下,優化措施與去年特區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的「外國在港公司人員可『一簽多行』到內地」措施相輔相成,有助加強香港作為國家的國際人才樞紐和大灣區人才門戶的獨特角色。

 聲明補充說,新措施下人才簽注的其他安排不變。符合內地訂定資格的六類人才(即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衛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其他人才)可申請有效期五年、三年或一年的人才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多次往來香港,每次在港逗留不超過三十天。

 聲明表示,兩項新措施有助促進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促進「南下、北上」雙向人才流動的堅實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取得實質成果。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以期繼續促進兩地人才互聯互通,為香港以至整個大灣區注入更大的發展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