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禁擅自組織國際賽

 【中新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邢翀)中國足球協會23日發佈文件,進一步規範國際賽事備案與監管規程,明確賽事主辦方應在售票前告知公眾球星出場條款等內容,擅自組織、參加國際足球賽事將受處罰。

 在這份名為《中國足球協會國際賽事備案與監管規程》的文件中,中國足協規定,未向中國足球協會備案,擅自組織、參加國際足球賽事的,一經查實,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將對比賽地的中國足球協會會員協會、有關組織及俱樂部、球隊等處以禁止備案國際足球賽事至少兩年的處罰。

 如情節嚴重或導致中國足球協會受到國際組織的處罰,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將保留對有關涉事單位和個人進一步處罰的權利。

 文件還明確規定,在賽事未獲得國際組織批復前,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不得進行賽事「確認性」及「事實性」宣傳,不得開展任何基於賽事已經獲批前提下的宣傳活動,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票務銷售及票務預售等工作。

 中國足協在文件中還明確要求,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應完善售票條款,在啟動售票前,告知公眾主要球星出場條款及一旦違約後的處理方案,並將有關方案在售票方案(售票條款)中予以明確。

 在程序要求方面,中國足協明確規定,在賽前八十天、六十天等節點應提交賽事計劃、外隊所屬國際足聯會員協會提供的參賽確認表、賽事主辦方與外隊簽署的協議、國內俱樂部參賽申請函及俱樂部所屬中國足球協會會員協會同意函、外方來華人員完整名單、售票方案等文件。

 近一年多來,有多支國際足球俱樂部、國家足球隊來華比賽,但也出現了一些亂象。去年11月,邁阿密國際隊中國行在距離比賽只有4天時告吹;今年1月,利雅得勝利隊中國行因俱樂部球星C羅受傷,比賽在賽前一天宣佈取銷。今年2月,邁阿密國際隊在香港大球場進行表演賽,但美斯、蘇亞雷斯等球星直至當天比賽結束時仍未上場,引發球迷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