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議員對扣分制提出疑問 政府引介「道路交通法」法案 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另擇日期

 【專訪】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列席立法會大會引介《道路交通法》法案。他稱,法案焦點是引入扣分制。不過,多名議員對扣分制提出不同疑問。

 羅立文表示,法案唯一新內容是加入「扣分制」,希望立法會共識是否行「扣分制」,又強調扣分制的必要性和目的是為加強行人和駕車的安全。他直言,法案難達到共識,透露在政府內部討論亦經過多次修改版本,「三十個人有三十個意見,駕駛者有駕駛者的角度,行人有行人的角度」,強調政府對法案討論是持好開放的態度,會有特別大彈性討論空間,希望與社會大眾達至最大共識,已有心理準備最終法律出台會有大改變,但若法案獲一般性通過後,開放討論空間則不會包括取銷「扣分制」,但可就扣分和處罰程度問題討論。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強調,今次引入的「扣分制」是就違反指示標誌範圍,提議違反十七個指示牌將列入扣分範圍,而現時建議引入的「扣分制」屬半洗底,至於能否清零再計,政府持開放態度。又稱,扣分制雖有阻嚇性,但不會濫罰,職業司機無需過份擔心。

 扣分制亦成議員焦點。梁孫旭稱,駕駛者擔憂「扣分制」會矯枉過正,亦不同意「扣分制」不設清零機制。李靜儀認為應設有清零機制,亦反映職業司機擔心易中招。李良汪提出,既然過往數據不多人觸犯相關交通信號,法案要列出扣分制標準,不要為扣分制而扣分制。

 黃潔貞擔心「扣分制」與其他違法行為會存在重罪輕判或輕罪重判問題。顏奕恆關注扣分制引入的目的及政府希望達到的目標。謝誓宏、高天賜同樣質疑引入「扣分制」。馬耀鋒提出扣分制的立法原意及必要性。鄭安庭認為鄰近地區都有清零周期,點解本澳沒有。陳亦立認為應取銷「扣分制」。而林宇滔、李良汪質疑法案是否有抵觸「立法法」,法務局代表回應稱,法案與「立法法」兩者協調。

 法案陳述理由中指,法案引入「扣分制」的相關規定,該制度適用於所有持有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駕駛執照或證明駕駛資格的其他文件的駕駛員(包括非本澳居民),並建議尤其對該等駕駛員實施的不遵守特定的禁止標誌

 交通信號的指示等的行政違法行為作扣減分值紀錄;駕駛員因違規被扣減至指定的分值時,將引致在法定期間內禁止駕駛的法律後果。

 另外,被禁止駕駛的駕駛員須自費修讀駕駛進修課程及通過駕駛理論測驗。

 昨日立法會大會只是就法案進行引介,至於一般性討論及表決,立法會再另選日期安排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