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社會保障基金表示,原本常居於澳門的居民自去年三月一日起前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等情況,可提出聲請,經審核批准以重新計算其身處澳門的時間。
社保基金昨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相關政策。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表示,為了確保受惠對象與澳門有較緊密聯繫,維護公帑的合理運用,社會保障制度中的任意性制度登錄及非強制央積金政府撥款均有身處澳門最少一百八十三日的要求。同時現行法律已訂明可被視為身處澳門的例外情況,包括:因年滿六十五歲在內地養老、升學、因負擔在澳門居住的親屬的主要生活費而在澳門以外地方工作等。如不符合此等例外情況且具備適當理由,也可基於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向社保基金提出聲請。因此,本澳現行的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已能配合澳門居民融入深合區生活。而隨著《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自二0二三年三月一日起實施,為保障原本常居於澳門的居民,不因前往深合區發展及生活而影響其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權益,該等居民自二0二三年三月一日起前往深合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等情況,今後也可透過向社保基金提出聲請,被納入「適當說明的理由」的範圍。
當居民有需要申請任意性制度登錄或主張有權列入非強制央積金政府撥款名單時,可以「適當說明的理由」向社保基金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澳門居民,經審核批准,其在橫琴深合區的期間可視為身處澳門的時間。相關聲請人須填寫社保基金專用聲明書,聲明身處深合區的時段和住址,說明身處原因以及澳門的聯繫情況,同時也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如居住證明、在學證明、工作證明、營業或執業證明、繳稅證明等。經審核批准,其在深合區的期間可視為身處澳門的時間。至於原先已符合現行法律訂明的各種原因,居民則可沿用原有手續辦理。
社保基金表示,有關政策旨在保障原本常居於澳門的居民,不因前往深合區發展及生活而影響其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權益。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五三二八五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