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公佈了第一八九/二0二三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一九0/二0二三號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八九/二0二三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青茂口岸公共停車場規章》,自十一月二十八日公佈後滿八日起生效。該停車場共設有三百六十五個提供予公眾使用的泊車位,其中輕型汽車泊車位一百五十八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泊車位二百零七個。收費如下:輕型汽車日間每小時十元,夜間每小時八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日間每小時四元,夜間每小時三元。

 第一九0/二0二三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柯維納馬路戶外公共停車場規章》,自十一月二十八日公佈翌日起生效。該停車場共設有五十八個提供予公眾使用的泊車位,其中輕型汽車泊車位四十一個,重型汽車泊車位十七個。收費如下:輕型汽車日間每小時八元,夜間每小時四元;重型汽車日間每小時十元,夜間每小時五元。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