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相關規定對部份罪名未能覆蓋 澳府認需修改職務犯罪相關條款

 【專訪】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昨在立法會施政辯論會議上強調,若政府人員犯罪,需依法作出刑事處分,而現時處理職務犯罪的相關規定,對於部份罪名未能覆蓋,亦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要求有距離,政府認為要修改職務犯罪相關條款,有關工作從未停止,並希望與刑法典相關規定一併修改。

 他並透露,將訂出政府部門根據廉署和審計署報告整改的統一跟進回覆機制,未來會與兩署領導人溝通如何完善。

 另外,張永春重申,特區政府一直重視公務員培訓,不只提升技能,亦需培養他們愛國愛澳、施政理念和行政倫理等。

 張永春又表示,政府將重整澳門基本法紀念館,結合旁邊的文化中心和科學館,相信在展覽等方面可做得更好,對本澳市民、學生是好地方開展愛國教育和科普教育,對旅客亦有吸引力。明年(二0二四年)澳門特區成立廿五周年,政府會有專門的工作方案,會做好相關慶祝工作。

 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稱,重點為各級公務員開辦關於憲法、基本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法等課程,提升對法制、國安及國情掌握,截至十月底共開辦四十八班、共二千多人次參與,同時提供課程培養公務員的道德操守、倫理教育和公僕精神。另一方面,因應電子政務發展,今年(二0二三年)安排一千二百人就讀網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