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休班的治安警副警長,日前涉酒後駕電單車,惟中途疑因不勝酒力,停車再倒臥行人路。同僚接報到場處理時,該名休班警拒絕接受酒精測試,最終涉違令被捕。治安警同時已就事件開立內部紀律調查。
涉事的治安警副警長,姓李,男,五十三歲,本澳居民,一九九八年入職;他會被控涉違令罪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治安警前(二十四)日,深夜十一時十一時接報林茂海邊大馬路,有一名載頭盔的男子倒臥在行人路,到場接觸到李某,並發現附近停有一部開啟引擎的電單車。李某承認是該車車主,同時早前曾飲過酒,不過有人拒絕接受酒精呼氣及血液測試。經多番勸籲不果,同僚以違令拘捕李某。案件有待跟進。
治安警表示,已就事件開立內部紀律調查,依法處理。
治安警察局重申,一直重視警務人員的紀律操守,對警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必定依法嚴肅處理,追究相關責任。治安警在十月二十五日開立紀律程式調查,並依法追究其紀律責任。
治安警察局又表示,一直重視人員的職業操守,領導層已即時責令各級主管,要持續加強對人員的紀律教育及監督,並嚴正要求所有人員注意個人行為操守,引以為戒,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