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助犯罪「女富商」籌「保證金」,可獲雙倍還款 三澳婦涉共騙五女事主712萬元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巨額詐騙案,拘捕三名本澳女子。一干女疑人涉嫌設局訛稱,協助在內地犯罪的「女富商」,籌集「保證金」擔保回澳,其後可獲雙倍的還款,有五名六旬至七旬的女事主受騙,合共借出七百一十二萬澳門元,其中一名女事主用盡積蓄向家人借錢時揭發此事。司警接報調查拘捕該三名女子,追查騙款的下落。

 涉案的三名本澳女子,分別姓麥,五十六歲,銷售員;其餘兩人姓梁,六十六及七十五歲,分別無業及退休;她們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五名本澳女事主年齡介乎六十至七十多歲,報稱損失三十二萬至四百四十三萬澳門元不等。

 案情指出,其中一名女事主去年中旬在本澳認識麥女及兩名梁女。其中,麥女起初遊說投資內地地產指可獲雙倍的利潤。事主付款後麥女改口風稱,投資地產是虛構,實情是協助一名在內地犯罪,被扣起澳門證件的「女富商」,而其處內地需要籌集「保證金」。事主投資的四百四十三萬多澳門元,便是借出用作有關「保證金」,有人訛稱若成功擔保該名「女富商」回澳,可獲得雙倍的還款,令事主信以為真。不久,麥女及兩名梁女再訛稱「未夠錢」,要求女事主再借出款項,她之前用盡積蓄,向家人借錢時被告知可能是詐騙,去年四月底向司警報案。

 司警經調查,證實有人詐騙,根據資料再聯絡到其餘的四名事主,均遇到相同的手法。上述五名事主損失合共七百一十二萬澳門元。警方前(八)日在中區不同的單位拘捕麥女及兩名梁女,其聲稱兩年前透過朋友介紹,同樣認識一名要求協助籌集保證金的「女富商」,承諾擔保回澳可獲雙倍還款,另送一個價值一千五百萬元的單位,有人期間還簽署借據。三名女子稱因最後籌不夠錢,遂將計就計,以類似的橋段詐騙上述五名事主。

 司警正進一步調查案件,包括跟進疑人供詞的真偽、「女富商」是否存在,以及騙款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