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完成討論「夾屋法」法案月中交大會 申購夾屋須以電子方式交資料

 【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夾屋法細則性討論,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預計將於今個會期(八月十五日)前可在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若法案獲得通過,將於明年(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討論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並簽署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稱,政府接納委員會提出的大部份意見,法案條文增加兩條,涉及電子平台和電子通知,購買夾屋的申請人須以電子方式遞交資料,政府將設立專屬的電子平台接受申請。

 他表示,法案適用的對象方面,最後文本修改為協助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澳門特區居民解決住房問題,由於涉及公帑補貼購買,若出現單位變賣,需先向房屋局繳付補價。另外,夾屋的禁售期為十六年,由房屋局交付單位當日起計算,之後若轉售,必須售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