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藝人炎亞綸或涉刑事犯罪 檢方分案偵辦

 【香港中通社電】台北消息:台灣藝人炎亞綸被指控強迫未成年人發生關係,並偷拍私密視頻。檢方六月二十一日證實,已主動分案偵辦。

 綜合台媒報道,台灣網紅「耀樂」二十日在社交媒體平台發文指控,他在十六歲時曾與炎亞綸交往,期間對方常擅自偷拍兩人私密視頻,還導致視頻外流。他不僅被迫休學,還被炎亞綸以黑道相威脅,不能將事情公佈。

 面對指控,炎亞綸二十日晚發聲明道歉,表示將坦然面對,不會逃避。不過炎亞綸聲稱私密視頻並非其主動外流,應是維修手機的時候遭到外洩。

 「耀樂」二十一日中午再召開記者會說明事情經過。他表示,自己是在二0一七年、十六歲時認識炎亞綸,二0一八年炎亞綸違反他的意願,強行發生關係。偷拍私密視頻則發生在炎亞綸的台北家中。他對炎亞綸偷拍一事曾明確表示拒絕,對方也承諾不會錄製視頻。後來卻發現視頻已在網上流傳。「耀樂」表示,希望炎亞綸針對拍攝且散布未成年人私密視頻一事作出回應。

 由於炎亞綸被指控的行為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台灣士林地檢署當天證實,已主動分案偵辦,由婦幼專組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隊蒐集相關事證。

 檢方表示,強迫未成年人發生關係,恐觸犯違反意願性行為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拍攝未成年人性相關私密視頻,涉觸犯性剝削防制條例,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若如指控所述為偷拍,可處七年以上徒刑。

 國際青年商會台灣總會同日發表聲明稱,二0二二年「十大傑出青年」當選人吳庚霖(即藝人炎亞綸),因發生風波事件,違反傑出青年應具備的品德標準,撤銷其當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