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批評體育基金審批資助隨意性較高 把關不善致造成多付公帑

 【專訪】審計署公佈《體育基金的賽事資助》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批評基金在賽事資助的審批與核銷工作中均存在把關不善,隨意性比較高,甚至造成多付公帑的情況。

 報告中指出,審查基金對於資助項目審批及核銷的情況,在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涉及五十七個總會,共一億三千七百萬元的國際或大型重要賽事資助,在抽查的十四個資助樣本中,發現餐宴及膳食的人均資助額存在明顯差異,由場館飯盒一百五十元至酒店進食七百元,但理由解釋不充份,甚至存在矛盾;審查亦發現不按審批規範的資助獲批,包括不符指引的事前考察官員津貼、超出膳食資助上限、明顯高於規範的兌換率和住宿開支未有三間詢價,即無做貨比三家,反映基金對不符合規範的開支完全沒有執行把關。

 基金在開支核銷的把關機制上,容許核銷偏離審批文件具體計算的開支,只要開支細項金額不超額,便容許數量、價格或規格高於審批、容許未用盡的開支細項餘額在同一開支類別內使用,又表示合辦賽事只要合理,即容許核銷批准文件所列細項以外的開支。對於上述偏離情況,基金表示無需向權限實體匯報。在上述機制下,導致實際獲資助的開支偏離經基金詳細分析認為合理的內容,明顯個案包括:有賽事即使審批時對開支規格作出了扣減,但最終仍以近乎原價格進行核銷;亦有賽事出現把未用盡的開支細項餘額,用於同一開支類別的膳食及餐宴上,基金卻毫不質疑全數核銷。

 此外,基金亦容許以不恰當的單據作核銷。有不少賽事的單據只顯示開支總金額,而未能反映開支數量、價格或規格等關鍵資訊。審查發現,某賽事的住宿金額及日期明顯存有疑點,但基金仍作核銷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釋,另有賽事的實際參與人數較預計減少約三成,但由於酒店提供的房間及餐飲數量屬定額不可調整,故相關費用最終按預計人數核銷。

 至於收入核算方面,基金一般要求總會填報收入總金額及提供收入文件,若經核算的實際收入高於預計,將減少相應資助。基金表示基於信任,容許總會只填報收入金額而無需提供具體計算內容,導致基金無法核實實際收入。就退回資助餘款的跟進工作,基金對部份個案在核算後長時間才通知退款(最長七百七十六天),亦未有積極跟進長期未退款的個案(最長超過九百卅五天)。有關處理導致公帑未能及時收回,不利於公帑後續的分配及使用。

 審計報告的綜合評論指出,支持體育事業發展是特區政府長遠而堅定的施政方針,基金有責任確保公帑投入的合規合理、資源妥善運用,這是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則,也是貫徹落實政策的關鍵環節。審計結果顯示基金管理表現不科學、不合理,涉及對既定的規範執行不到位,擅自改變規範標準或選擇性執行,屬於顯著的管理風險。隨著疫後社會經濟發展,可以預期各種體育盛事將相繼舉行,基金的責任亦更為繁重,因此有必要嚴肅跟進有關問題,限時改正、加強資金監管,防止類似的亂象再度發生。

 上述報告較早前已呈送行政長官,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https://www.ca.gov.mo)下載報告全文,或於辦公時間到本署免費索閱。

 體育局回應審計署關於《體育基金的賽事資助》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

 就審計署公佈《體育基金的賽事資助》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所陳述的審批及監管工作等問題,體育局和體育基金(下稱「基金」)十分重視及尊重報告內的意見,將認真檢視資助審批及核銷工作的各個環節,採取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務求在合理善用公帑的原則下,繼續支持本地體育發展。

 一、全面檢視各項資助規範,確保資助運用的合理性與嚴謹性

 體育局和基金正深入檢視現行的資助發放規章制度,包括訂立更明確的資助範圍、設定資助項目/活動的金額上限,對不同類型的資助分別訂定資助審批後及資助報告通過後發放的百分比,訂定採用金融管理局銀行同業匯率中間價作為匯率指標,向受資助單位訂明可核銷服務或設備的採購方式及流程要求等,以確保款項使用的合理性。

 二、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指引

 體育局和基金將嚴格要求各層級工作人員,按照資助制度及計劃及內部指引處理資助申請,以便能按既定標準處理資助審批工作。

 三、引入外部監察機制

 將引入覆核制度及抽查機制,對於大金額資助個案將引入第三方核數或審計,以確保公帑得以合理使用。

 四、結語

 體育局和基金十分重視及誠懇接受審計署《報告》的意見及建議,對《報告》所陳述的情況作認真反思,以嚴肅的態度開展內部優化程序,並積極改善各項機制及內部指引,加強人員培訓,以謹慎的態度處理資助執行情況,秉持合理善用公帑的原則去審批每個資助申請。

 體育局和基金將持續審視自身的工作並作出優化,積極改善過往工作不足之處,讓公帑得到充份合理使用,以合符社會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