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娛樂場所打鬥案十三人 分別被禁入境一至五年

 【專訪】就本月一日路氹一娛樂場發生的打鬥案,司警合共拘捕十三名內地男女,分別涉傷人及收留,被禁止入境本澳一至五年,以及禁入娛樂場兩年。司警稱高度關注案件,會加強與娛樂場方面合作,嚴格禁止同類事件發生。

 禁入娛樂場兩年

 涉案的十三名內地男女,年齡介乎二十二至五十四歲,當中八名在案發後即時被截獲,分別姓孫、張、李、靳、呂、牛、張、王。其餘五名男子前(三)日被捕,分別姓康、秦、牛、王、楊,均逾期逗留,康某負責租酒店提供住宿。

 案情指,本月一日凌晨一時許,孫某與呂某與兩幫人在路氹一娛樂場玩投注百家樂期間,因投注「庄、閒」發生爭執,兩幫人在耍樂兩至三局後,派彩時最終發生打鬥,兩幫人互相追打,娛樂場保安當場將八人截獲,並通知司警處理,其中靳某報稱受傷,經送院治理後無大礙。

 及後,司警在中區一酒店房,拘捕其餘五名涉案的男子,全部逾期逗留。司警表示,案中涉參與打鬥的人士已全部落網,警方高度關注案件,並會加強與娛樂場合作,嚴格打擊任何暴力及犯罪行為。案件已通報博彩監察協調局,所有涉案人士將被禁入賭場兩年。

 與此同時,案中十三名疑人因在娛樂場打鬥,嚴重影響本澳旅遊城市形象,因此治安警方面已即時啟動相關程序,禁止該十三人入境一至五年。對於有人在娛樂場內拍攝及流出有關打鬥影片。司警稱,會追查相關拍攝者,並會對網上流傳片段採取應對措施,例如要求片段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