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內地一傳媒公司負責人訛稱可低價購名牌手袋和球鞋 一的士司機涉騙107萬人民幣

 【專訪】一名四十二歲的士司機訛稱有門路購買低價名牌手袋和球鞋,運往內地轉售賺取差價,詐騙內地一傳媒公司負責人一百零七萬元人民幣。被告後為警方逮獲。

 司警表示,受害的傳媒公司負責人為一名三十三歲內地男子,與嫌疑男子於二0一五年相識,並在二0一九年誤信對方有關賺錢方法,可每星期獲投資額百分之十回報。受害人於是合共出資一百三十六萬元,曾獲利共約二十七萬元利潤後,再沒有收得任何回報。嫌疑人各種拖延還款並失聯,懷疑被騙,去年二月報警求助。

 嫌疑男子前日經關閘出境時被截獲。有人承認犯案,並已輸清投資的款項。司警亦於他的住所發現十多張他人名稱的內地銀行卡,嫌疑人供稱透過不知名人士協助下盜用他人身份資料,辦理內地居民身份證後,申辦多張銀行卡在內地生活使用。

 涉案被拘的士司機姓何,本澳居民,觸犯「相當巨額」詐騙及「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