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任職近十五年的治安警警員,前日參加完婚宴後凌晨,駕私家車於氹仔埃武拉街逆駛及無開行車燈,被巡經的治安警截停,發現他滿身酒氣。惟有人拒絕接受酒精測試,最終被捕。昨日在初級法院被判處四個月徒刑,緩刑兩年,禁止駕駛五個月。
涉案的治安警姓蔡,三十六歲,二零零八年入職;他會被控違令罪送交檢察院偵辦。警方另會檢控他違反道路交通規例。
案情指,前(十九)晚凌晨一時,治安警巡經氹仔埃武拉街,發現一部私家車逆駛及無開行車燈,將之截停。警員當時發現駕車的蔡某滿身酒氣,當時蔡拒絕接受呼氣和驗血酒精測試,承認早前參加婚宴期間飲酒。經勸喻無效,警員最終將他拘捕。
治安警表示對事件深感遺憾,已展開紀律調查程序,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官網「警鐘長鳴」欄目中指出,無法證明涉事警員是否曾飲酒,但有關行為已觸犯違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