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安排同黨與事主發展成「情侶」騙取三百廿萬元 六旬婦落網警追查同黨下落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相當巨額詐騙案,拘捕一名六旬婦人。女疑人涉嫌串謀同鄉,詐騙一名九旬耆英,先安排同鄉與她發展成「情侶」,再訛稱投資賭廳,遊說對方抵押及變賣物業,騙取合共三百二十萬澳門元。警方接報調查將該名六旬婦人拘捕,追查騙款及在逃同鄉的下落。

 涉案的本澳婦人姓張,現年六十九歲,無業;她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女事主,現年九十多歲,本澳居民。

 案情指出,女事主早在二零一六年,參加本澳一個同鄉會活動認識張婦,她其後介紹同場一名五十多歲的男同鄉給女事主認識,同鄉其後與相差約三十年的事主發展成情侶,兩人偶有見面。張婦其後訛稱同鄉因在內地「走私文物」被公安拘捕,要求事主抵押澳門的物業替他作「擔保」。信以為真的事主,辦好手續後便交付一百三十萬元給張婦。

 張婦後又於二零一七年,訛稱男同鄉因攜帶大量資金來澳,用作「投資」開賭廳遭海關扣查,需繳交六百萬元罰款,女事主當時因存款不夠,只交出一百萬元給張協助解決事情。張婦並遊說一同投資開賭廳,開幕後會聘請年邁的事主任「財務總監」,結果事主按指示辦手續抵押她位於深圳的物業;將一百萬交給張婦協助「投資」賭廳。

 最終賭廳並沒有開幕,張婦及其男同鄉亦失聯。事隔五年,去年九月底,女事主才向檢察院檢舉,案件轉交司警跟進,她報稱被騙損失三百二十萬澳門元。司警經調查,至前(九)日於張婦經關閘離境將她拘捕,有人否認犯案。警方正追查騙款及在逃男同鄉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