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今日起調整非高教師生佩戴口罩措施 上課或活動時無須戴口罩

 【特訊】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調整要求佩戴口罩的措施及發出相關指引,考慮到放寬口罩措施有利學生成長和身心發展,尤其對幼兒及語言方面教與學有更好的效果,教青局經與衛生部門會商及聽取教育界的意見,宣佈由二月二十七日起,在一般情況下,非高等教育學校師生在上課或進行活動時(包括參與學界比賽及營會活動)不需佩戴口罩,高等院校參照有關規定執行。根據衛生部門的指引,為保障師生的健康,以下情況師生仍有需要佩戴口罩:

 乘搭校巴及公共交通工具;

 自覺不適,個人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樣症狀時;

 進入醫療機構或指定須佩戴口罩的場所。

 師生日常應備有口罩,若學校出現群集感染時,將按實際情況動態調整佩戴口罩的要求;此外,若個別師生出現不適或疑似症狀應自行完成快速抗原檢測,並建議在抗原檢測申報平台上申報結果,佩戴口罩,及時就醫和留在家中休息;跨境師生亦應留意及配合所在地區的相關措施。

 二0二三/二0二四學年幼兒首次入學面談將於三月一日起陸續開始,家長及幼兒進入學校及面談期間不需要佩戴口罩;教青局提醒家長須留意學校通知的面談日期及時間,提早出門,倘幼兒身體不適或遇特殊情況應儘早與學校溝通。

 進入各級法院人士佩戴口罩的安排

 考慮到特區政府最新公佈調整佩戴口罩的措施及相關指引,為履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各級法院有需要確保正常運作以及所有進入各級法院人士的健康安全,同時亦須保證已排期的庭審工作有序進行,現通知自二0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起,所有到法院各辦事處遞交文書、進入及在各級法院內參與訴訟活動或旁聽審判之人士均應佩戴口罩。

 倘上述進入法院之人士自覺不適,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症狀時,則必須佩戴口罩。

 進入廉政公署應佩戴口罩

 廉政公署表示,特區政府已調整佩戴口罩措施和相關指引,但為確保廉署各項公共服務正常運作及人員健康,謹通知自二月二十七日起,凡進入廉署各辦事處人士應佩戴口罩,並提醒若自覺不適,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症狀時,更必須佩戴口罩。請各市民留意並配合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