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完成討論《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法案,昨簽署意見書。若法案獲立法會全體大會通過,將於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
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稱,法案釐清工程地盤承造商和分判商的關係權責、調升處罰金額;並規定僱主需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僱員有權拒絕工作,僱主不可因此向僱員行使紀律懲戒權。
法案又建議按地盤規模設置已完成課程考證的安全督導員和安全主任。李靜儀引述政府數據稱,截至去年(二0二二年)十月,合資格安全主任有一千八百五十六人,安全督導員則有一千三百九十八人,政府相信人員數量能滿足市場需求。
若法案獲立法會全體大會通過,將於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政府現正就工程及法律技術開展細節調整,爭取相關補充性行政法規能夠配合法案同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