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獲釋後兩度鞠躬公開道歉

 楊明於二0二0年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疑因酒醉下駕駛私家車撞壆,被判監十八天。而他在他在去年冬至當日即西曆二0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入獄,判監十八天即是應二0二三年一月八日才刑滿,不過因為一月八日是周日,所以楊明可以「提早」一天昨日(七日)出獄。

 楊明女友莊思明乘座約在早上九時抵監獄外準備接男友。楊明出獄後第一時間卻不是回家,莊思明座駕駛往將軍澳電視城,約十時到達TVB後,楊明、莊思明及經理人落車入大樓。在昨日下午,TVB娛樂新聞台公開楊明公開向外界道歉的片段。

 楊明在道歉期間兩次鞠躬表達悔意,他起初說:「大家好,我啱啱喺入面出返嚟喇」,然後就提到自己經過深切反省:「在這十幾天裡面,我想了很多事情,反省了很多事情,我有些事情想很認真地跟大家講,我擔心我自己講得唔好,或者講漏,所以我記低了。」

 楊明隨後拿出一張紙,讀出道歉內容:「對於我飲酒的習慣,對於公司帶來的麻煩及擔憂,我深感抱歉,我在此向大家、家人、關心我的朋友及公司,在此很認真跟大家說聲對不起。我很明白我做出來的行為是完全不能接受,受到今次的懲罰是必然,在獄中的十多天不停反省,我知道遵守法紀,遵守道路交通規則是非常重要,我每天都提醒自己以後要謹慎做人、認真工作,回饋社會,我不會再容許自己再做出同類事情,這件事的確是我人生中很大教訓,希望大家日後給予空間、時間及機會,讓我可以重新出發,最後希望大家接受我的道歉,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