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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燦烽等涉貪案繼續庭審 吳立勝答辯否認全部控罪

 【專訪】2名前工務局局長李燦烽、賈利安及多名商人等共21名被告的涉嫌貪腐案昨日繼續庭審。第四被告吳立勝開始答辯,他在庭上否認指控,又多次認為檢察官不明白做房地產生意方式,名門世家所有單位定價都是他本人決定。又話低價賣出單位是自己等錢使。

 初級法院昨日繼續庭審有關案案,上午主要聽取吳立勝答辯。對於案中指控,吳立勝全部否認。

 因應名門世家的項目,指控吳立勝透過第六被告潘暖荷(吳立勝之妻),將一個位於蓮莖巷當時市值600萬元的單位,以200萬元賣給賈利安的繼女鄺尹詩(第十四被告)。另外,吳立勝又將一個當時市值1000萬元,財局估價為1170萬元的物業,透過李惠清(賈利安之妻)的安排下,先以290萬元賣給鄭鳳清,後來再以授權方式轉交到第十五被告文禮聰(賈利安女婿)名下。就有關290萬元,吳立勝稱在珠海收取姓陳男人250萬元人民幣,作為290萬元港幣,主因是自己需要人民幣用來買古董,至於比市價平。吳立勝多次回應自己等錢使,所以就平賣單位。更稱,自己先後擁有幾千個單位,價錢細節真係不太記得。

 檢察官多次指有關做法無單據,又不認識姓陳及姓鄭兩人,就轉個單位給鄭,非常奇怪,不合邏輯。

 吳立勝則認為檢察官不明白做生意方式。又稱自己從來都不看合同,做生意講個「信」字,自己是收到250萬元人民幣,再打電話返公司,叫佢老婆簽名轉售有關單位。原本該單位是300萬元,但李惠清說要收佣,所以扣10萬元給李惠清。還稱,自己坐在財神酒店,日日都有人找他合作做生意,有時用財神點心紙簽「吳立勝」個名就得,李惠清都係在財神出入而認識。

 關於李燦烽收取2020萬元一個名門世家的特色單位,被指是協助名門世家收則。

 吳立勝在庭上不止一次稱,此事並非如此。他更由多年前美國聯合國事件講起,因為自己當年是全國政協委員,澳門是走向國際化城市,不能一業獨大,要多元發展,當年亦得到中央支持,就自己走去美國向聯合國申請,由新建業負責在澳建立「澳門聯合國會議中心」,作為「南南合作」舉行會議的永久地址,又成立「南南新聞」向聯合國130多個成員國介紹中國的平台。

 吳立勝又稱,「南南項目」計劃好大,由設計方案、策劃、英文文件等都是由李燦烽全程負責,「我唔識英文,最多只係識one、two、three、four、five五個英文」,又在庭上多次叫法官及檢察官「睇一睇」有關南南項目規劃方案,就明白有關過程,「全部都係李燦烽做」,李真係做了大量工作,一定要支付顧問費用2500萬元,但到後期因為資金不足,所以同李協議,用名門世家特色單位(2020萬元)支付。

 檢察官期間出示一張2014年3月底有李燦烽,吳立勝簽名關於名門世家單位的收據。並寫上此單位樓款數與合同對沖款項。

 檢察官多次追問有關合同去向?

 吳立勝稱,自己做生意同其他人不同,「我獨來獨往,名門世家定價全部我自己負責,同老婆,個仔絕對無關,由我話事」。

 又表示,他從來不看合同,亦不是自己負責,從來不管合同,亦不會到公司開會。

 檢察官再問。李燦烽的專業是建築規劃方面。但「南南」項目只是前期設計,質疑吳立勝支付2500萬元費用太高,不合邏輯。

 吳立勝有點激動表示,當年前前後後飛去美國50幾次,每次2萬公里,當年好少在澳門,好少出來交際。他要求李燦烽全盤負責設計規劃「一個北京和聯合國都同意的方案」,有關方案包括要填海6平方公里,李燦烽收費算便宜,「按道理政府兩億都要照畀」。更話,有關填海面積龐大,「連3任特首都唔知,何厚鏵唔知,賀一誠都唔知」。

 檢察官繼續追問吳立勝同李燦烽簽署合同情況,又希望吳交合同出來看。

 吳立勝稱,合同不在澳門簽,當時在珠海簽,之後被美國聯邦調查局全部搜走。

 檢察官即時問,你哋在珠海簽合同,會被美國聯邦調查局取走?

 吳立勝表示,當時在珠海簽,放入file內,再放入個行李拖箱內,拉去美國。

 檢察官再追問,2010年在珠海簽合同,2015年在美國拘人,那張合同放行李箱內5年?

 吳立勝稱「我出事,返來搵唔到」。

 檢察官話,「不合常理,唔講啦」。結束該指控提問。

 另外,昨日庭審上,吳立勝由開庭到回應答辯,兩手都是交叉抱胸口,間中情緒激動時,就手指指,又即時兩手交叉抱胸口。他亦在庭上稱,自己中過三次風,記憶有時差,有時記不起一些事情,自己除女人病外,甚麼病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