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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武器法》明確規定持有人的義務與罰則 博企拓展外國客源特首可減免其毛收撥款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減免承批公司博彩毛收入撥款的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

 根據經第七/二0二二號法律修改的第一六/二00一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拓展外國客源市場的原因,經聽取博彩委員會的意見後,行政長官可減免承批公司繳納撥款。為此,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草案,訂定減免撥款的考慮因素、減免的程序、返還及退回撥款的操作及職權等。當中,基於承批公司拓展外國客源巿場的成效而減免撥款的具體標準,經聽取博彩委員會的意見後,將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為配合新一輪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的執行,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又,行政會完成討論《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現時規範武器及彈藥的第七七/九九/M號法令核准的《武器及彈藥規章》生效至今已二十三年,配合社會公共安全的實際需要,特區政府重新檢視規章的內容並制定本法案,以維護公共安全和平,防止因武器及相關物品的擴散、不當佔有或使用欠妥而產生的風險。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按照各種武器或相關物品的危險程度制定相應的監管制度,並重新檢視私人持有及使用武器的審批制度,增加武器持有人須證明具備合適的身體、心理和對武器的管理能力的規定。

 二、修改青少年參與體育射擊,從事押運業務的私人保安人員持有及使用武器的規範。

 三、明確規定武器持有人的義務及違反義務的相應處罰,以加強監管力度。

 此外,法案完善與武器有關的刑法規定,尤其是涉及武器販賣行為,以及在受酒精、麻醉藥品或精神藥物影響的情況下持有火器等方面的規定。

 「帶津培訓計劃」費用改由勞工局預算承擔

 又,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三三/二0二0號行政法規〈帶津培訓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為緩減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所造成的影響,特區政府持續舉辦「帶津培訓計劃」,以協助失業人士投入就業市場及提升在職人士的工作技能,為符合歸口管理的施政理念及優化培訓計劃,現透過修改第三三/二0二0號行政法規,對現行的「帶津培訓計劃」作出修訂。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

 一、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原由澳門基金會負責「帶津培訓計劃」的課程費用及培訓津貼改由勞工事務局的預算承擔。

 二、調整「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中自由職業者以個人名義參加計劃的要件,包括對沒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不以獲退還的職業稅金額未達法定上限為要件。

 三、調整津貼的發放方式,取銷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改為主要以銀行轉帳方式存入受益人的帳戶。

 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