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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 二常會爭取下周五前簽署意見書

 【專訪】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繼續細則性討論《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委員會稱爭取下周五(九日)前簽署意見書,望趕及月中提交大會審議。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會上繼讀討論《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而新文本仍有字眼需要修改。他表示,法案有兩項重要修改,包括建議承批公司可為博彩者開設專有帳戶,存入籌碼或用於博彩的款項,但同時需遵守預防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法律規定,並要清楚識別存放主體及保留適當記錄;博彩中介和合作人亦可以專有帳戶,在承批公司存放用於業務的籌碼或款項。

 他又稱,新法案亦列明,若博彩中介、合作人或管理公司存放他人的博彩款項,將處以行政罰款,但若是存放他人非用於博彩、亦非業務所需的款項,則構成犯罪,可處以兩年至五年徒刑。政府希望清晰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作出有關行為分別處以行政處罰及徒刑,因此作出重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