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司警拘捕一名涉詐騙罪的男莊荷。疑人涉嫌與男同事合資做「換錢黨」,藉此騙取對方七萬多港元。警方接報調查將其拘捕,有人否認犯案。
涉案的男莊荷,姓李,三十七歲,本澳居民,任職新口岸一娛樂場;他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的男事主為本澳居民,與李某為同事。
案情指,李某今年六月向男事主表示自己可用優惠價換錢,遊說事主合資做「換錢黨」賺錢,出資一萬元,每月可獲五百至一千元的「利潤」。見有利可圖的事主,由六月至八月合共支付八萬港元給李某,同年十月,事主合共收取九千九百元「利息」後,便再無收息,追問李某即被用不同的藉口拖延。
及後,事主在本月二十二日報警求助,報稱損失七萬零一百元。司警翌日傳召李某到警局問話,其否認犯案,案件正進一步調查。◇